上海免税店(明确了上海市中心也有免税店了就在这里→)

近日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印发《关于完善

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促进市内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通知》,我国市内免税店有望从现有的6家增加到27家——

现有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办法》;

现有北京、上海、哈尔滨等13家外汇商品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

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

上海的市内免税店将增至2家

包括现有位于浦东即墨路的市内免税店

以及将转型的

位于静安万航渡路的外汇商品免税店

这次的《办法》明确,市内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

市内免税店采取

市内提前购买、口岸离境提货的方式

一次性携带出境

这与此前市内免税政策有较大不同,以往国内消费者可凭180天内出入境记录,在市内免税店购物。部分国内消费者会选择在出境回国后,凭借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

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便于携带的消费品,鼓励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办法》还规定了市内免税店设立审批、经营主体确定方式等管理要求。

来源:新闻坊、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