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商会大酒店(新乡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高新区服务业促进局副局长于涛、科长李晓峰等工作人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问题。2018年6月20日,高新区服务业促进局副局长于涛、招商科科长李晓峰和工作人员赵路、张泽豫、杨玉展、郭力6人,接受驻高新区某企业安排的宴请。餐后,除于涛外,其余人员又接受该企业安排的KTV娱乐活动,共计消费2098元。2018年8月23日,于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李晓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路、张泽豫、杨玉展、郭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服务业促进局局长刘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2.新乡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李瑞睿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1月至2017年3月,李瑞睿将新乡商会大酒店用于抵扣租赁新乡广播电视大学宿舍的部分租赁费,价值约8万元的两张商会大酒店储值卡,用于吃喝招待。截止到2017年3月,卡内余额仅剩4628元。2018年3月30日,李瑞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延津县僧固乡大佛村党支部副书记申法儒、党支部委员申法民和陈增珍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7年,大佛村“两委”借村内土地确权、环境卫生整治、宅基地确权、修路、突发性事件处理等工作之际,组织村干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本村及周边饭店违规公款吃喝,累计支出招待费107353元。其中,2017年支出57000元。2018年7月22日,申法儒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申法民、陈增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牧野区卫计委党组成员、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尚静利招待费超支问题。2011年至2015年,尚静利任牧野区妇幼保健站站长期间,招待费超支116040.4元,其中十八大之后,2013年至2015年招待费超支达61720.6元。2018年8月22日,尚静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