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山东省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文件形成时间为1978年2月20日,题名为《山东省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对北镇镇区道路命名的批复》。文件内容是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同意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同意北镇市区公路命名报告的请示报告》,对报告中所提及的道路命名规则加以明确。
历史背景:
据馆藏档案《滨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建立北镇镇的请示报告》所述,北镇,原是滨县的一个农村集镇(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归属同时期的北镇公社管理。1950年5月,渤海区撤销,中共惠民地方委员会成立。1952年10月,惠民地区党、政、军直属机关迁驻该镇后,北镇成为惠民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上油田开发建设的推动,该区域城建规模发展迅速,区域内道路数量日渐增多,至1976年左右,南北向和东西向道路有20多条,但一直没有对道路进行官方命名,有些道路由群众自发命名使用,名称五花八门,对交通、规划、邮政、房管等城建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976年6月22日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城市建设局向地区建委提交了公路命名报告。1978年1月16日,地区建委向地区革命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同意北镇市区公路命名报告的请示报告》。2月20日,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对北镇镇区道路命名进行了批复。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大众网记者 张学瑞 通讯员 刘福东 舒娜 王霄琳 姜钦海 吴森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