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红汛
1月24日,记者从平顶山市姚孟公安分局获悉,两家宾馆因未按规定实名登记旅客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依照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两宾馆分别开出罚款一万元的大额罚单。
1月月22日9时许,民警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检查时发现:平顶山市飞行皇冠假日酒店和昆仑乐居商务酒店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携带他人身份证件和未携带身份证件的人员提供住宿服务。两家酒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已经构成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姚孟公安分局对平顶山市飞行皇冠假日酒店和昆仑乐居商务酒店分别处以壹万元罚款。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务必遵守三个原则,避免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行为。
第一,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但凡在车站等公共场所遇到安全检查,一定要配合。
第二,办理住宿、快递等需要实名登记、开封验视的业务,该登记就登记,该开箱就开箱,不要嫌麻烦。
第三,网上涉及恐怖活动的信息和音视频,切莫随意下载、保存、转发、传播。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