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龙川迎宾馆(在他绝妙的比喻里)

2023年是疯狂旅行的一年,去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朋友,几乎没有一个周末待在家里,我和朋友开玩笑说,去年一年可能透支了我半辈子的出门欲望。

5月初,我和朋友们一起徒步走了徽杭古道。

我想通过走这条古道,向过去三年里,给我带来无限慰藉的皖南致意。在特殊的日子里,我们不能去更远的地方,不敢去人流密集所在,甚至不敢彼此拥抱,贴近说话,分享食物……每个人都像湖上的小鸭子,拼命地用两个小小的脚蹼划水,在有限的、尚未结冰的区域内,保持清醒,维护仍然可以自由活动的地方。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我和朋友们一次次去往安徽南部的山脉与森林中,我们自驾,选偏僻的民宿,每次待两三天,短暂忘记城市生活里日日紧绷的束缚。当然也知道那是某种饮鸩止渴,但当时的我们,只要止渴,在刀口上舔出自己的血水也往下喝。

在那次徒步的一年后,我读到英国作家罗伯特·麦克法伦的“行走文学三部曲”(《念念远山》《荒野之境》《古道》)。想起三百多天前在徽杭古道上走着的自己,忽然觉得手中拿着的《古道》是一种回响——如果当初与我同行的人是麦克法伦,他会怎样表述那一路的景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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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幻想起与麦克法伦重走徽行古道。

这也是一种我推荐给大家的进入这套书的方法,当你读书时,当你走在户外时,你都可以幻想自己和麦克法伦去往远山和荒野。

这位作家是剑桥大学文学与环境人文学教授,英国皇家文学学会会员,也是一位极好的自然风光描述者——你若代入他的眼睛去重新看这个世界,将会收获许多不一样的体验。

现在,就让时间回到2023年5月1日,那一晚,是我们入住安徽省绩溪县的日子,徒步将从第二天开始。今晚陪伴我们的,只有月朗星稀的夜空。月亮尚不是满圆,在天上斜斜地看着我们。

中国人对阴晴圆缺的月有很多浪漫的描绘,麦克法伦则有一套非常科学的表述:

月光以每秒约十八万六千英里的速度离开太阳,在太空中行进了八分钟,也就是九千三百万英里,抵达月球表面后接着反射进入太空,又行进了一点三秒,也就是二十四万英里,之后穿过大气层,才最终落到我身上。(《荒野之境》)

在这一串数据冲击着我们的心智时,麦克法伦用一句非常温柔的话把所有这些都包裹起来:“我感激月光为照到我身上而大费周章”。

他还有一句话描写了雪地里的月光:“雪让万物都超出自身,月光又使一切成双成对。”

我摘录出来发在豆瓣的时候,作家张天翼说,麦克法伦写出了中国古诗的意境,前半句对应的是“白狗身上肿”,后半句则是大家更熟悉的“对影成三人”。

在这个晚上,中西方文学的互通已经开始产生魔法。

第二天,我们直接从绩溪县的龙川迎宾馆打车去伏岭镇,就从这里开始我们的徒步。徽杭古道全长20多公里,起于安徽省绩溪县伏岭镇,止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浙基田村,20公里的长度,在徒步爱好者里只能算是入门级。但由于这条古道最早从唐代就存在,历史悠久,甚至可以说是 “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之外,中国的第三条著名古道。加上沿途风光变幻,风景秀美,可以历经溪流、瀑布、险峰、奇石等各种路况,对于任何徒步者都具备相当的观赏与体验价值。

徽杭古道,顾名思义,其实也就是古代的徽商和浙商互通贸易的一条通道,在清代,著名商人胡雪岩,年少时也曾挑着货物在这条路上走着去浙江做生意。

古道的魅力,就是很多人重复着去走很多人走过的路,在徒步的一开始,我们就清楚自己是在重复。但重复,正是意义所在。我在麦克法伦这里读到这样的两段话——

第一段是这样的:

丘陵顶上,月光之下,我在一处青铜时代古坟遗迹附近的雪地上坐下,又来了点威士忌,回望自己走上山顶的足迹。远处西北方向,有数十道其他脚印,越伸越远,再远便下山了。我选了一条,顺着走去,沿着这些足迹,看看它们会带我去往哪里。

第二段是这样的:

在男子的最后一枚脚印边上,我停了下来,距离他出发已然过去五千年,他的足迹终止了,我的也结束了。我转过头,看向南边一路走来的行迹。阳光再度斜斜射下,那些渗满水的脚印顿时化作一面面镜子,映出天空,映出颤动的云朵,映出任何一个望向镜内的人。

这两段正好出现在《古道》这本书的一头一尾。对于古道而言,我们不过是一些新的脚印,但对我们短短的生命来说,体验到的可以是数千年无数时光累积起来的一个空间,而且,是一个敞开的、风霜雨露变幻的空间。

让我们接着走。

我们来到的第一个景点是所谓的江南第一关,说是关口,也就是一个石头门,海拔不过四百多米,是清凉峰的一个通道。

事实上徽杭古道开始的几个景点都以石为名,比如磨盘石、将军石、顺帆石,命名缘由有神话传说,也多为后人附会。但也别小瞧古人的想象力,这几块石头存在的位置或险峻或秀美,还是有一定的驻足观赏价值。

麦克法伦也曾在山色中看出中国式的古典美,他在《念念远山》里这样写:

我从岩石向上望去。雪刚下过,在薄薄一层积雪的覆盖下,峡谷之外肉眼可见的山峰呈现出灰色,轮廓也变得柔和。远处的山体在冬季白色的天宇下几乎分辨不出,只有一些深色线条依稀勾勒出个大概,让我想起炭笔素描或中国水墨画的精简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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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了江南第一关,接下去会来到一个可以歇脚的小山村,黄茅培村。

有人可能想问,怎么还没开始走呢就要休息,其实徽杭古道就是有这样的特点,一路上有非常多可以休息,补给,甚至随时回头。这是一条因贸易开启的路,它是因人而起的,不是真正的荒野。但我们也不会因此而轻视它,觉得它不够自然。这可能就要牵涉到一个概念——究竟什么是荒野。

我想,久居写字楼里的我们,可能也曾和年轻时的麦克法伦一样,觉得荒野必须遥远,必须没有标识,必须人迹罕至。我们像在国产电视剧里要求男女主双洁那样,要求这个我们已经存在了600万年的地球给我们提供净土,殊不知,这是一个巨大的悖论。

比如,假如你确实能够找到一块真的纯净的土地,完全符合你心中标标准准的荒野,请问,你抵达的那一刻,是不是就是玷污它的那一刻?

后来,麦克法伦自己也完全和解了。他说,曾经追求极致荒野的想法是肤浅和片面的——

杂草刺出铺路石的缝隙,树根粗鲁地破开柏油路的路基:这些也是荒野的标志,并不逊于狂风巨浪或漫天雪花。城市边缘一英亩的林地和本霍普山碎蚀的峰顶同样值得我们了解。(《荒野之境》)

在书里,他也回忆起自己小时候和弟弟在诺丁汉郡的沟渠里玩耍,他把那样的地方称为“无名之地”,他觉得,无名之地或许比更宏伟的荒野更加重要,它们勾连你的回忆,连成只有你清楚的独家地图,只存在于人的经验甚至脑海之中——你爬过的树,荡过的秋千,捡起的叶子和吃进肚子里的不知名小果子,都构成了你的专属荒野。

我小时候历经过大大小小的搬家,很多时候都没办法下意识说出自己是来自某个地方的人。但我现在想,做梦的时候最常回去的地方,就是故乡。

我们的小学操场,操场上的土堆、沙坑、球台,下课拔的野草,捉的知了,都是组成那个故乡的元素,甚至你努力嗅一嗅,鼻子里可能还会残留当年的某种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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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脚完毕,我们可以往下雪堂走。

下雪堂上雪堂这段路是整个徽杭古道的精华所在,高山竹林、山间小溪,以及无数人分享过的瀑布。

有时候真的要不断在嘴里默念徒步时经常会被提醒的那句话,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生怕看得太入迷,会一个错身走岔或者拐进水流之中。

走过了下雪堂上雪堂,我们抵达了非常重要的一个节点:蓝天凹。这个景点可以说真的是名副其实,两座山峰的凹陷处,碧蓝的天,柔软的云,特别是在那天天气晴好的状态下,完完全全可以令人大喊一句:简直是瑞士!

蓝天凹是徽杭古道中的一个制高点,站在这里吹着风,看着远山淡影,抬头是满满的白云蓝天,除了心旷神怡,好像也没办法有更多的语言说出此刻的心情。

但麦克法伦永远成为我的嘴替。我特别佩服他的一点就是,他常常在我们面对自然失语的时刻,创造出意想不到的无穷的奇妙比喻,可以完全填满你心里那种说不出的感觉。

他不仅妙语连珠,而且妙喻连珠,在他另一部作品《深时之旅》里,我们也早就对他的比喻能力就有所领教。著名译者陈以侃曾说,《深时之旅》里对他而言最别开生面的一章是麦克法伦向植物学家求教,最后得出结论:树林在地底依靠真菌实现共产主义,互通有无,各取所需,这叫Wood Wide Web——木维网。

陈以侃说,那个瞬间,“一个概念有力到让你脚下的土地都震动起来”。从此以后,再看到成群结队的树木,我们的目光都可能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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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震撼也不断发生在我阅读《行走文学三部曲》的过程中。在《古道》中,麦克法伦形容雪地上的兔子脚印像蒙克的《呐喊》。我在网上搜到加拿大的网友拍的兔子雪地脚印照片,看到的一瞬间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确实如他所言,那几百张《呐喊》的脸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延展,而语言匮乏的我,只能惊呼两个字的粗口。

另一次冲击性的描述来自他对一只猛禽的描述。他用矿石的各种颜色形容它不同部位的羽毛,又用剑形容它的翅膀。最绝的是,他用自动扶梯的扶手形容这只猛禽的双眼:漆黑闪亮。这是一般人能想到的喻体吗?完全城市里的人造物,拿来形容自然里的鸟类,却无比准确贴切,贴切得像一道闪电。

至于他形容树林之美,就更奇妙了,他把冷冰冰的丁达尔现象形容成一个流光溢彩的灯箱,人走进那样的树林,如同走进万花筒,只会一遍遍流连,完全忘返。

回到行走本身上,我非常喜欢他对“脚注”这个词的全新解释。

作为文字工作者,我对“脚注”这个词的第一反应已经完全书面化了。但在麦克法伦这里,他会把这个词还原为人赤足的双脚对自然大地直接的触觉。他建议我们赤脚走路,用自己的皮肤和大地的皮肤进行接触。他说:

对赤脚走过的地方,我的记忆和对穿鞋走过的地方不同……我记得一条穿过砾石黏土的灼热小路:土地平滑,被太阳晒出星状裂纹,于是脚下走过一片遍布断层线的星空。还记得曾穿越过一片新近翻耕的农田,土壤被耙子压碎,又被太阳晒暖,踏进去就像踩在数小时熄灭的火堆灰烬上。赤脚走路,你能强烈感受到风景的“绒毛”。青草也突然变得阔大鲜亮,因为草叶被踩踏后压平,形成一片凉爽的表面。

我真的是被“绒毛”这个比喻深深打动。我们现在旅行时想要拍照“出片”,有时候就是想追求画面里有种朦胧美,我们用欧根纱做道具,把波光粼粼的湖面拍出星芒感,我们故意不擦镜头,想要一些毛玻璃的效果,或者我们往空气或镜头上喷水,追求一些虚虚实实的梦幻,其实不都是在制造“绒毛”吗?

那如果我们不拍照了,我们就站在风景本身里感受,是不是就直接进入那种“绒毛”里,被“绒毛”抓住,甚至可以,也化为“绒毛”的一部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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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再回到徽杭古道。

其实走完蓝天凹,整个徽杭古道也快到了尾声。徽杭古道这样秀丽的路,是无法囊括麦克法伦半生时光里经历的各种景观的。他在这三本书里谈到的冰川、岛屿、沼泽、风暴海滩等等,更是不可能通过周末徒步就体验。

但如果你还记得他对荒野的态度,相信你也不会执着打卡式地去感受他文字里的景致。当你读了麦克法伦,即便是上下班的路途里,你也可以试着用麦克法伦的心境去感知每一条不同的小路。事实上,试着偶尔变换一下自己的上下班路线,本身就是一种心理疗愈的小游戏,如果你可以在这个小游戏上加上麦克法伦的眼睛,可能一切都会变得更有趣。

麦克法伦在书里引用了弗兰·奥布莱恩的一句话,说走路的时候,只要“双脚不停拍打路面,路的一部分就向上跑进了你的身体”。

行走从来不是一下子走到什么不可企及的远方,他只是希望,我们让双脚保持去走,重复动作会带来肌肉记忆,逐渐地,你的脚底会产生奇特的凹陷感,仿佛走过的地方在脚底印下了轮廓。你的脚如果习惯行走,爱上行走,它们就会成为一种图章,一种你在大地上不断刻印的介质,而路也会成为你习以为常的朋友。

只要你想探索,只要你愿意探索,往前走,往下走,路是走不完的,走路可以让你活得更踏实。

就在我准备这期播客的时候,我在小红书遇到了一个句子:谁说宇宙在我们眼睛看不到的天上,其实宇宙不也存在于我们的脚下吗?

是呀,我们踩着的地球,不也是宇宙中的一员吗?我们每个人,每一天,踏踏实实地行走着,就是在探索宇宙;行走,就是在体验宇宙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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