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新闻在线》报道了南宁一些客运站存在非法营运车辆拉客的现象,节目播出后,《新闻在线》的公众微信号后台接到观众举报,说在南宁江南客运站停车场里有好几辆私家车存在非法营运的现象,并报上了具体的车牌号。
今天早上10点多,记者来到南宁江南客运站站前停车场时,没有看见观众反映的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随后,记者把那些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号牌向在客运站巡查的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反映,对方说,这些车确实有几辆存在非法营运的情况,他们也进行了查处。就在3月6日傍晚,在江南客运站出站口,他们就查处了一辆。
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陆源文
他就比较热情,不管男男女女,带有行李那些他就上前问,你到哪里。
执法人员说,在这名男子的热情吆喝下,一位刚出站的女士上了他的车,当男子驾驶车辆要驶出江南客运站停车场时,他们果断进行了拦停。
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陆源文
刚刚开始是不承认的,他就说没有收到费用,是拉朋友,但是我们经过询问车上的女士,到那个小鸡村,跟司机议的价钱是50元钱。
后面司机也承认了这个(非法营运)事实。
而就在记者采访时,执法人员又在江南客运站旁边的地铁出口查到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
小车司机方先生
我在那里买早餐,然后她(乘客)说去南宁吗,就是是顺路搭她过来这里,为什么收她钱呢?
她说我不要她说给油钱这样,我没有拉客。
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陆源文
乘客说,是今天从苏圩搭乘这个车到江南客运站这个地方,每个人15元钱运费,都已经全部给司机了。
在证据面前,执法人员暂扣了这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非法营运不仅侵犯了合法运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而且存在许多危害,首先车辆的安全性能没有保障,安全隐患大;
其次,车辆没有购置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出事,对乘客的理赔很难及时赔付到位;
还有,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上岗前的从业资格培训,容易发生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果大伙在生活中发现有“黑车”现象,可以拨打12328进行投诉反映。
来源 :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在线》
记者:廖伟生 钟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