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东阳部分村庄调整规划公示→)

东阳市

村庄规划公示

围绕农业兴旺发达、农村人人向往、农民安居乐业的乡村建设目标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近日,又有一部分镇乡街道村庄规划改造设计方案公示,有你们村吗,快跟着小布一起来看看吧~~

江北街道甘溪行政村三角塘沿自然村

村庄调整规划公示公告

东资规告示[2024]32号

东阳市江北街道甘溪行政村三角塘沿自然村村庄调整规划由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现按规定程序将此规划方案分别在东阳市政府网站、江北街道办事处以及三角塘沿公示栏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如对本规划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北街道办事处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科反馈。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26日

联系地址:

江北街道办事处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科307

邮 编:322100

联系电话:

86667616(江北街道办事处)

86655213(规划编审科)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1日

湖溪镇大连村大塘自然村

村庄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公告

[东村规字(2024)局调106号]

东阳市湖溪镇大连村大塘自然村村庄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由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修改完成,现按规定程序将此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若对本规划调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或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反馈;若无异议的,将按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实施。

如本规划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向东阳市湖溪镇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24日。

联系地址:

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域规划科

联系电话:

86610003(湖溪镇人民政府)

86625230(区域规划科)

湖溪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2024年9月24日

南马镇前宅区块

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公告

[东村规字(2024)局调107号]

东阳市南马镇前宅区块规划局部调整已由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修改完成,现按规定程序将此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若对本规划调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马镇人民政府或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反馈;若无异议的,将按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实施。

如本规划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向南马镇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25日

联系地址:

东阳市南马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区域规划科)

邮 编:322100

联系电话:

86015556(南马镇政府)

86625230(区域规划科)

南马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2024年9月25日

画水镇画塔村黄山自然村

村庄规划(危旧房整治改造)

局部调整公示公告

[东村规字(2024)局调109号]

东阳市画水镇画塔村黄山自然村村庄规划(危旧房整治改造)局部调整方案已由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修改完成,现按规定程序将此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若对本规划调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阳市画水镇政府或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反馈;若无异议的,将按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实施。

如本规划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向东阳市画水镇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

联系地址:

东阳市画水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域规划科

邮 编:322100

联系电话:

86012007 (画水镇人民政府)

86625230(区域规划科)

画水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2024年10月1日

东阳江镇五星村田畈自然村

村庄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公告

[东村规字(2024)局调110号]

东阳市东阳江镇五星村田畈自然村村庄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由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修改完成,现按规定程序将此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若对本规划调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阳市东阳江镇人民政府或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反馈;若无异议的,将按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实施。

如本规划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向东阳市东阳江镇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9日。

联系地址:

东阳市东阳江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域规划科

联系电话:

86015556(东阳江镇人民政府);

86625230(区域规划科)

东阳江镇人民政府

东阳市城乡规划编审中心

2024年10月9日

来源:东阳政务网

编辑:王佳

二审:蒋智

终审:王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