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 2018-09-12 17:20:01
阿里员工入驻“自如甲醛超标房”2月后患上白血病去世,租住长租公寓被“网贷”……最近,关于“租房”新闻层出不穷,各种套路让人防不胜防,同样作为租房一族的正义君也开始瑟瑟发抖,在各种陷(tao)阱(lu)面前,不得不感叹下自己还是too young too simple~
为了让我最爱的正义粉粉们完美避“坑”,正义君现在就为你揭开那些租房陷阱的真面目(弱弱地说一句:含正义君及小伙伴的血泪史)。如果你不小心掉“坑”里了,又该怎么破呢?get这份全方位租房避雷帖↓喏,拿走不谢啦~
陷阱一:甲醛超标
2018年4月,阿里巴巴员工王先生租赁了杭州自如管理的房屋。两个多月后,王先生突患急性髓性白血病去世。
王先生去世后,妻子委托了专业鉴定机构,对丈夫生前租住自如房屋进行鉴定,结果甲醛含量均超出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允许的最高限制。
原来在王先生事件被爆之前,已有多起平台出租的房屋甲醛超标的案例。
更有平台内部员工爆料,房子装修后5到7天房源就上架出租。那些平台上看起来装修靓丽,窗明几净的房子,实际可能是“穿着光鲜外衣”甲醛超标的“毒房子”。
那小伙伴们一不小心遇到这种“甲醛超标房”,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敲黑板时间:
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吴世柱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应该采取如下维权方式:
1、与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的损失;
2、如果承租方不要求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出租方采取补救措施,消除甲醛对承租人的影响,相关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同时,也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陷阱二:隔断房
资料图
2018年3月,李先生和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租了一间由普通民居隔断改造的卧室。然而还不到半年,该隔断房因非法改造,被责令马上拆除,中介公司要求李先生立即搬出去,且不退租金。李先生还没来得及搬走,中介就趁他不在家时,拆除隔断门窗,更换了户门门锁,直接将李先生扫地出门。李先生愤而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中介公司退还了部分租金并赔偿李先生相应损失。
➥敲黑板时间: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出租,否则就属于非法行为,出租人将受到行政处罚。
吴世柱律师表示,尽管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要对承租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对于承租人来说,最好不要租住改造的房屋,否则会产生一些不好预料的纠纷甚至是安全风险。
陷阱三:被“租金贷”
2018年2月,陕西西安24岁的小任与房屋中介以每月1250元、押一付一的方式签订了租房合同。
合同签完后,中介工作人员告诉她,公司会通过一个叫“会选go”的收取每月房租。房客需要通过该中的链接注册账号,然后在每个月的22日进入该的“还款服务”—“我要还款”,自行缴纳房租。
小任觉得这样挺方便,也没多想就答应了。然而在第一个月要交房租时,发现自己其实不是在交房租,而是在还一笔分期贷款。并且这笔贷款并未写在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上。
➥敲黑板时间: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吴世柱律师表示,如果小任对与小贷公司签订的贷款分期合同是不知情的,那么该合同是无效的。小任可以在解除同小贷公司签订的合同后,要求房屋中介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陷阱四:二房东违规转租
2018年6月,正义君通过某中介平台看中了一间温馨小房,并与该房屋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住一年。可搬进去没半年,二房东却告知正义君:“房东要将房子收回去,你赶紧搬走。”
事发后,正义君多次与二房东沟通,试图获取房东联系方式未果,二房东却直接翻脸说:“我没有义务要给你房东的联系方式,按咱俩约定,你该搬离房屋。”
➥敲黑板时间: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吴世柱律师表示,正义君应要求真正房东确认转租有效,如果真正房东不确认的,正义君可依据其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要求二房东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陷阱五:续租再缴中介费
小伙伴王女士向正义君吐槽,2017年6月她通过“我爱我家”房产中介租了一间月租金为1700元的卧室,并于签订合同时一并交付了中介费与房租。然而,当2018年要续租时,中介人员却声称,需再次缴纳一个月房租作为中介费。
“续租还收中介费?他们并未给我提供新的服务。”因认为“二次”收取中介费不合理,王女士致电“我爱我家”客服进行咨询,但“我爱我家”方面表示此举符合公司规定,因为是续租,中介费可适当折扣,如果不同意只能搬家。
➥敲黑板时间:
吴世柱律师表示,“中介”的法律表述叫做“居间”。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由此可见,居间促成合同成立而收取费用的,只能收取一次。因为已经“促成合同成立”,后面的续约不过是在原来基础上的续约而已,不是新成立的一个合同,所以王女士只要向出租人缴纳房租即可。
emm……正义君我是含泪奉献了自己的血泪史,为大家揭秘了各种租房套路,只想说,看过这篇文章的你,千万不要重蹈正义君的覆辙哇~
话说,你租房都遇到过哪些“坑”?欢迎在评论区与正义君进行互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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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红星新闻、北京晚报、三秦都市报
文字:张凯伦
编辑:王 倩
监制:杨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