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凌晨,交警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开展夜检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涉酒交通违法。零时21分,一辆号牌为津FHG×××的黑色奔驰小轿车沿多伦道行驶至陕西路交口时,交警依法对其拦检。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车辆驾驶人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看到自己的检测结果,徐某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我就在多伦道与山西路交口的一家饭店喝酒,就喝了两壶清酒,觉得那酒没什么度数,就自己驾车回家。没想驾车沿着多伦道刚开了一个路口,就在陕西路交口被交警查获了。”
最终,交警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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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