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沧州市海兴县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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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讯,2024年8月29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圆满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寇艳春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维国、孔令霄,县委常委、副县长尹健,县法院院长许元峰、县检察院检察长尹冲,县监察委相关负责人、有关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伊始,寇艳春主任传达并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县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要求全体与会人员深入领会会议核心要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海兴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

随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多项重要报告和决议,包括《海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海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兴县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等,为海兴县财政工作的稳健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海兴县政府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彰显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民生问题的深切关注和严格监督。

在人事任免环节,会议决定任命刘洪刚为海兴县财政局局长,李树勤为海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等多位新任领导职务,并免去了郑胜利等人的原职务。新任命的同志在会议上作了供职表态,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表示将忠诚履职,不辱使命。寇艳春主任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对他们寄予厚望。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围绕以上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组讨论,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寇艳春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县委十届八次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结合人大职责,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制度优势,积极推进沿海强县、美丽海兴的建设。她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聚焦全年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重点税源和企业的监管,确保全年预算目标的实现。

特别地,寇艳春主任还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和安全。

此外,会议还发布了海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任命了郭树良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周清华(女)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以及乔晟斌为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这些任免决定的作出,进一步加强了海兴县国家机关的队伍建设,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不仅为海兴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全县人民群众带来了更多的期待和信心。相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海兴县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海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8月29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洪刚为海兴县财政局局长;

李树勤为海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明栋为海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本强为海兴县水务局局长;

宋玉兰(女)为海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臧海楠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付国鹏为海兴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孙国庆为海兴县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胜利海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海兴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王明栋海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本强海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连义海兴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郭辉海兴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张洪彪海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王俊峰海兴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杨庆尧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邢红铎海兴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郭树良为海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周清华(女)为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海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乔晟斌为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海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来源:海兴融媒#沧州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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