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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弦月会(残疾人公益组织,同名)组织了一次皖南川藏线的残友自驾活动,活动集合地点是安徽省宁国市。
为了给各位残友提供最大化的无障碍住宿环境,组织方在酒店选择上比较慎重。
开始对接的是维也纳酒店,之所以选择这家酒店,除了该酒店基本具备无障碍条件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作为著名的酒店品牌,地平线一直对维也纳存有好印象。
弦月会曾经在三亚和襄阳举办活动,住宿合作方都是维也纳酒店,良好的服务和一流的硬件都曾让合作很愉快。但没想到这家宁国的维也纳智好酒店却让维也纳品牌蒙尘......
弦月会本来已经跟酒店销售经理就订房数量、价格等达成了意向,也事先跟维也纳酒店说明了成员情况,并要求把房间尽量安排的离电梯近一些以便出行。
但就在即将支付定金的当口,一个电话,让整个事件彻底逆转......
来电话的女士是酒店负责人,在电话中她称:你们这批残疾人没有家人陪同照顾我们不能接,除非有免责协议。
这个态度让我感到很无语,弦月会成立至今组织过大小活动上百次,从国内到国外;从民宿农家乐到五星级酒店,合作过的酒店超过百家,还从来没有一家酒店提出过这样冷血的要求。
这样的歧视性要求,自然被我一口拒绝:宁国虽小,酒店也不止你一家。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宁国速8酒店(外滩店)和黄山市老街口酒店对我们这批残疾人客人不仅热情欢迎,而且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从保安大叔到酒店经理跑前跑后帮助拿行李、搬轮椅有求必应,让大家感到春天的般的温暖。
同样是酒店,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过后复盘总结,我觉得宁国维也纳智好酒店至少暴露出三个问题:
一、缺乏职业精神,我想一个聪明的商家,绝不会放弃这个送上门的树立企业形象的好机会,他会用心做好服务,在赚钱的同时赚口碑,借此提升企业的社会美誉度。前面提到的速8酒店和黄山老街口酒店恰恰就是这样做的。
二、缺乏法律常识,他以为一纸免责协议就能规避风险,却不知道签署了免责协议并不意味着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早就规定了无效的免责协议情形,因此免责协议是否有效还要看法律的规定和责任的认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在我们完全能够独立出行的情况下,酒店以没有陪护为由而拒绝接受,其实就是对残疾人的歧视,损害了我们的平等权。
此外,我们作为消费者,酒店的拒绝入住行为也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的消费者应当享有的公平交易权。
三、缺乏人文精神,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和关切。
做生意讲的是和气生财,“和”就是友善和谐,就是人文精神。尤其是“笑迎八方客、广结天下缘”的酒店行业。
残疾人作为消费者入住你们酒店,按照约定付费,并没有任何过分要求,而该酒店的无理要求实在太过冷血、太让人寒心,名为规避未知风险,实为逃避社会责任,是缺乏人文精神的体现。
事实上酒店直接拒绝或要求残疾人签订免责协议才能入住的事,尽管不是常规操作但也并不是个例。2022年上海残友马寅青就曾经被上海书院人家大酒店拒绝入住。2020年来北京考试的盲人残友何先生尽管生活完全自理,也被北京布丁酒店(刘家窑地铁站店)拒绝入住......
中国有8500万残疾人,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近 两亿,这些都是行动能力缺失的弱势群体。将心比心,不出意外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必将老去,必将成为弱势群体,这是自然规律。而每一个弱势群体的成员也都渴望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关爱,这是人性光辉。
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既是一种道德责任,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既是一种精神现象又是文明进步的尺子。
“无障碍”不仅要体现在硬件上,更应该根植于心灵里。希望每一个残疾人的兄弟姐妹都可以"无障"生活,"有爱"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