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户外(市场义乌丨看这里户外招牌设置也有大学问)

看这里!户外招牌设置也有“大学问”

目前,义乌的市场主体数量已超过110万户,随之而来的是户外招牌数量快速增加与频繁更换。然而,在设置户外招牌的过程中,部分商家为了吸引顾客,设计了各种各样的招牌,有些招牌不仅美观度欠佳,还不符合相关规范。我们来看看几种典型情形吧。

情形一:封窗广告

《义乌市户外招牌设置规范》:设置户外招牌不得破坏规划的建筑正常间距,不得影响建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等功能和结构安全。户外招牌高度原则不宜超过1.5米,顶部不得超过二层窗台线。

北苑街道望道社区某商户,为了吸引顾客,在店铺的两侧均设置了高达5m的喷绘布。该处广告牌明显超出规范尺寸,并将二楼的窗户遮挡的严严实实,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将给逃生和救援带来极大难度。且广告牌的设置影响了二楼住户的日照、采光、通风。北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依法处置。

情形二:不符合条件的“一店多招”

《义乌市户外招牌设置规范》:招牌设置原则上实行“一店一招”,位于道路交叉路口,两侧均开设门面且属同一经营者的,可在两侧门面设置风格统一的招牌。

稠江街道贝村路某商户,在房屋的南面和东面墙体同时设置了两块招牌。过多的招牌会造成视觉污染,影响街道有序的市容环境。且此商户并不符合同时设置两块招牌的情形,稠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予以拆除。

情形三:设置不协调

《义乌市户外招牌设置规范》:同一道路相邻建筑物设置招牌,其形式、色彩、照明效果等应当达到整体和谐,底线、高度、厚度要协调一致,不得使用与建筑立面不协调的色彩,不得破坏原建筑物整体风格,不得遮挡建筑物立面特色。

在稠州西路某商铺,商家设置的招牌用了大面积的黄色作为底色,明显与周围广告牌整体风格不符,且还存在一店多招,招牌超过二楼窗台等情形。经执法队员现场宣传教育,商户已整改到位。

2020年起,义乌开始施行户外招牌“无需办”,但“无需办”不代表“随意办”。在此,执法人员呼吁各经营户规范设置户外招牌,共同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