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通报了2023年度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部分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案例中,有多家旅行社因以采取低价招徕旅游者,通过在旅游活动中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以弥补前端收费不足的经营模式开展旅游业务而遭到处罚,部分案例中甚至出现了0元、19.9元的“不合理低价” 。此外,“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相关案例也占比较大。
苏州某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情概要:苏州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023年4月招徕组织旅游者参加“港澳+深珠”8日游活动。执法人员调查后,及时叫停了此次旅游活动,责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旅游者办理了退款。同时查明,该公司曾组织过其他旅游活动。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我国对经营旅行社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经营旅行社业务要先到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并需要向旅游主管部门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旅行社业务,同时要求经营企业要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并非企业名称中含有“旅行社”“旅游”等相关字样就可以经营旅行社业务,你可能遇到的是李鬼而非李逵,旅游者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查验旅行社是否具有许可资质。
昆山某旅游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案情概要:昆山某旅游有限公司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但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2023年4月,该公司组织两名旅游者参加“六天五晚泰国曼谷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我国对经营旅行社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同时为使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对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有更高要求,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需增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120万元,并满足其他规定条件方可取得出境旅游资质,未取得许可不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游者在参加出境旅游活动时,可通过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范围,核实其是否具有资质。
昆山某国际旅行社和苏州某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案
案情概要:2023年3月,昆山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某营业部以0元至1000元不等的费用分批招徕旅游者80余人参加云南旅游活动,将旅游者交由苏州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赴云南旅游,收取苏州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人头费”。苏州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旅游者委托给云南地接社接待,并约定按照一定比例从地接社处收取旅游者的购物回扣。昆山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苏州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采取低价招徕旅游者,并通过在旅游活动中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以弥补前端收费不足的经营模式开展旅游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该两家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不合理低价”旅游活动是当前我国旅游市场乱象的主要问题。旅行社以“零负团费”和“卖人头”的方式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虽然在短期内或许能迅速获得利益,但从长远角度来看,此举将损害旅游者的情感和权益,严重影响旅行社企业的健康长久发展,影响旅游市场秩序。因此,提醒广大旅游行业从业者,开展“不合理低价游”并非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切勿短视行事,以免得不偿失。旅游者也要主动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江苏某国际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案
案情概要:2023年5月,江苏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19.9元的价格,招徕组织百余名老年旅游者参加“木渎一日游”“阳澄湖一日游”,并向老年旅游者赠送礼品。旅行社为弥补前期亏损,在旅游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并与相关经营单位约定收取“人头费”或者“购物返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近年来,老年人逐渐将旅游作为休闲的主要方式,部分旅行社以低价旅游和赠送米油等生活物品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后通过在旅游行程中说服老年人购买营养品、保健品甚至投资房产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游体验差、纠纷多。甚至一些不法分子以充值送旅游、承诺高额投资回报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一旦上当,后悔莫及。在此呼吁老年朋友警惕低价团和免费团,参加旅游活动要做到“三看”,即看资质、看价格、看行程;做到“三要”,要签合同、买保险、留证据。
此外还有“华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苏州某俱乐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苏州某国际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湖北某国际旅行社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案”“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案”“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案”等典型案例上榜。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高达
图源: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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