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晓彤起诉痘博士(关晓彤起诉痘博士侵犯肖像权 一审获赔85万)

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11月2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关晓彤与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等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关晓彤作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演艺人士,其肖像权和姓名权中包含一定的财产利益,其对自己的肖像和姓名的商业使用价值享有支配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及姓名。痘博士公司未经肖像权人、姓名权人关晓彤许可,擅自在其线下门店中将关晓彤的肖像及姓名大量用于该公司“痘博士”品牌及相关产品的广告宣传和推广中,并在其运营的、、小红书号、快手号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账号和大众点评、美团等第三方网络平台上有所体现,凭借关晓彤在相关市场群体中的品牌影响力与产品号召力推广其“痘博士”品牌及相关产品,系以营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姓名,严重侵犯了关晓彤的肖像权、姓名权。

2021年9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删撤其公司所有线下实体店侵犯关晓彤肖像权、姓名权的宣传物料,停止侵权行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关晓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850000元。

编辑 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