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对肇庆市金丽华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肇卫公罚〔2023〕14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肇庆市金丽华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02MA54WWAY33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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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吕石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肇卫公罚〔2023〕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未按规定对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及第(二)项、《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65项和第66项一般情节规定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罚款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4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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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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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09
处罚机关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