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为祖国妈妈庆生了
大家准备斗阵(一起)
去哪里七桃(玩耍)?
假期旅游,
安全最重要了,
不仅在户外需要注意安全,
在酒店里也不能大意,
要是因为旅游期间意外受了伤,
那真是影响心情又影响行程
放假期间,小智母亲带着5岁的小智到景区游玩,入住了海滨旅馆。小智一到房间就兴奋得蹦蹦跳跳,结果不小心摔倒,撞到了墙上装饰的石头和床头的玻璃平台,导致额头和面部划伤。
小智母亲认为,他们预定的房间为亲子房,旅馆在明知有儿童入住的情况下,都没有提醒告知小心玻璃,或是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导致小智划伤,因此,要求海滨旅馆赔偿支付医疗费、修容费等费用。
但海滨旅馆认为,旅馆玻璃挡板都有做了倒角处理,是小智从沙发往床上跳的时候踩到枕头而摔倒,并撞到玻璃挡板,和旅馆没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间内,沙发与床之间有一米多的距离,小智没有预估到自己的年龄、身高从沙发向床头跳跃会存在危险,而小智的家人对他的看护和房间的挑选具有注意义务,故小智的法定监护人对损害后果应承担一定责任。但同时,旅馆“亲子房”房间床头使用玻璃平台,该材质特点为易碎、较为难以看清,对于客人尤其是幼童,具有一定危险性,且玻璃平台未张贴任何“小心玻璃”的提醒标识,因此,海滨旅馆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酒店应当加强管理,尽量完善客房设施,避免为了装修美观忽略安全性。针对可能危及旅客安全的事项,提前告知旅客或作出警示说明,最大限度预防旅客入住期间受到不必要的人身损害。
也提醒游客朋友们,入住酒店时,要及时了解安全须知,仔细检查酒店房间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带娃出游的家庭要照看好小朋友,避免因孩子跑跳而受伤。
(本文人物地点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日前,思明法院联合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指导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制定发布全省首个住宿服务类退订纠纷处置规则《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退订纠纷处置规则》,为消费者和商家提供住宿或餐饮服务纠纷处理指引。
该《处置规则》的制定发布和推广应用,是在党委近邻党建的引领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民主协商、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机制的生动实践运用,展现了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开放、文明、共治的人文风貌在新时代的应有传承和发展,力争为四方来客提供更加安全、优质、舒适的旅游环境,不断提升厦门旅游品牌形象。
出品:思明法院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