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报记者昨天与一位老刑警取得了联系。在谈论这个案子的时候,他亦是痛心,两个年轻人都有一份好的工作,有大好的前景,怎么就为了感情到了如斯地步。他也说到了杭州近年以来发生过的类似案件,比如2012年发生在宏都宾馆的杀人案。“都是孩子在外地,而父母在老家,赶过来的时候,或者是孩子已经铸成大错,或者是遭遇重大挫折,甚至是丢了性命。”
这位刑警给予了心理学上的说明——因为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在压抑太多负能量之后,必然要选择一种释放的方式。
如果释放的方式不得法,那就往往会酿成悲剧,甚至引发犯罪。
这位老刑警表示,孩子在外地读书与就业,难免会与家人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不要小看家人之间每天的面对面交流,哪怕随意说说每天发生的事情,这从心理上说,也是一种疏导。”但是,一旦孩子身处外地,这样的随意说说往往就缺失了。
换句话说,释放的渠道就没有了。
“我观察过不少类似案例,嫌疑人往往是性格比较偏激或者孤僻,身边知心朋友不多,而家人又不在身边。”当嫌疑人处于这样一种心理学意义上的困境,就会容易引发之后的过激行为。
从犯罪心理学上说,情感是由其内在的心理因素形成的,因而,生成年轻人不良情感的内在动力,更重要地在于他们的主观因素。比如由于其自身性格或其他方面的缺陷所形成的嫉妒、憎恨、自卑感情绪等。
具体到个性因素,犯罪行为是由人的精神深部的无意识的心理过程所引起。当欲望成为性格和感情异常根源时,一旦欲望不能获得适当满足,便形成自卑情结,犯罪嫌疑人为克服自卑情结,而出于过当的代价便构成犯罪。
到底该如何理平自己的价值观,年轻人需要认真思索。
执着于考上好的大学,或者是让自己成为社会激烈竞争中的胜出者,这样的年轻人在心理上具有比一般青年更强的自豪感和自尊感。这种自豪感在很多时候是能够促使他们更加奋进的,可是也会有一些时候会成为他们埋怨人生和社会的原动力。然而一旦遭遇这方面的挫折,由原本的自尊感衍生出来的孤独或者对整个社会的不满会诱使他们做一些极端的事。如果不把这种消极情绪及时疏散,很有可能成为他们犯罪的导火索。
“对父母来说,如果经常和孩子在一起,孩子有些话说出来了,哪怕是不明显的,家人通过察言观色也能够及时掌握,听出端倪,马上就可以给孩子进行疏导,提出解决方法。这样,问题往往就消失在萌芽状态下。”
所以,这位刑警建议,对于孩子身在外地打工或者求学的父母,应该起码保证每天与孩子通个电话。当然,这样的沟通要建立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不要让孩子产生“查岗”这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