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面大街(关于广州沙面建筑群之沙面大街54号首层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广州沙面建筑群之沙面大街54号首层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2659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沙面建筑群之沙面大街54号首层修缮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粤文物请〔2014〕9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沙面建筑群之沙面大街54号首层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为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范围为沙面大街54号建筑首层。

(三)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不得改变文物建筑原始外观风貌。

(四)增设加强层需慎重考虑其与原结构的关系。

(五)明确该建筑首层修缮后的功能和展示利用方式,并在方案设计中予以体现。

三、请你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五、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抓紧组织编制广州沙面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统筹考虑文物保护、展示利用、环境整治等内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