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弘扬社会诚信风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方式:永春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0595-23865400)
★
2024年第33期
来源:永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