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0月8日消息(记者 蒙健)10月8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海南印象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今年1月至3月经营观海台、印象停车场期间,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违规高于政府定价标准收费的行为,被依法予以处罚款48790元。
据介绍,今年3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印象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经营观海台、印象停车场期间,对部分车辆的停车费在规定的时间段没有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因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违规收费,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观海台、印象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由海口海旅假日海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公司)租赁给广州宽洋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洋公司),以及海南好百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好百年公司),好百年公司又转租给海南印象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在海南印象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期间,海口市政府热线12345多次收到消费者投诉停车收费问题。
针对海南印象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标准收费行为的问题,海旅公司分别于2月14日《关于整改观海台、印象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函》致函宽洋公司、好百年公司,于4月25日《催告函》致函宽洋公司,于5月8日《关于整改租赁标的物停车场违规收费的告知函》致函宽洋公司,要求海南印象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5月10日完成相关违规行为的整改,但该公司未整改。
3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下达《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海南印象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3月25日前完成改正,但直至5月11日,该公司仍没有按规定的标准收费。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海南印象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经营观海台、印象停车场期间,对部分车辆的停车费在规定的时间段没有按规定的标准收取(燃油车应收3元/辆·次、实收5元/辆·次;新能源车应收2元/辆·次、实收4元/辆·次),高于政府定价标准收费,均多收标准2元/辆·次,共计多收9758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认定,海南印象娱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违规高于政府定价标准收费的行为,且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属价格违法行为。此外,鉴于该公司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后,以及海旅公司多次函告要求整改的情况下仍未改正,且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核查观海台、印象停车场在5月1至11日期间,仍有在规定的时间段没有按规定的标准收费的情况,故决定对其依法从重处罚。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48790元。